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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成人高考招生术科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教育厅 2014-9-9 21:35:28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校

招生术科专业加试工作的通知

 

有关考点院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4年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苏教考﹝2014﹞12号)精神,报考艺术(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起专)、体育(高起本、高起专)、旅游管理(高起本、高起专)、烹饪(高起专)等术科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术科专业加试(以下简称“专业加试”)。为确保专业加试工作规范有序。经研究决定,继续委托南京师范大学、扬州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南京体育学院和南京财经大学等五所院校承担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设置和组织管理

专业加试考点设置如下:南京师范大学和南京艺术学院为艺术类专业加试考点,扬州大学和南京财经大学为旅游管理类专业加试考点,扬州大学为烹饪专业加试考点,南京体育学院为体育类专业加试考点。

考点院校负责专业加试的组织实施。各考点院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长、纪检、成教、保卫、后勤等部门负责人和有关院系领导组成的专业加试领导小组,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细化环节、规范管理。

各考点院校要制定专业加试工作方案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并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进行加试工作,重点抓好考试组织、安全保卫、试卷保密、考风考纪等方面的工作。

各考点院校应重视并做好考生的报到接待、卫生饮食、食宿指南和加试咨询等服务工作。

校企合作改革试点院校的术科类专业加试工作由试点院校自行组织,专业加试相关工作按本通知和《江苏省成人高校术科专业(艺术、体育、旅游管理、烹饪)专业课加试指南》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考试时间和考前准备

艺术类、体育专业加试考生报名时间为9月20日,考试时间为9月21日;旅游管理类、烹饪专业加试考生报名时间为9月26日,考试时间为9月27-28日。

各考点院校要根据专业加试的特殊要求和报考人数,精心选择场地、布置考场、提供考试必须的备用器材、文具和设备保障。在考点醒目位置张贴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程序、《考场分布平面示意图》、《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条款)等。在考点的显著位置设置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受理。

三、命题工作

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美术、音乐两大类由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共同负责命题;摄影专业由南京师范大学负责命题;表演、播音、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由南京艺术学院负责命题。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扬州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承担旅游管理类专业加试的命题。各加试科目依据《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术科专业(艺术、体育、旅游管理、烹饪)专业课统一加试指南》(2012年版)进行命题、制卷,并制定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同一加试科目命制多套试卷的,应具备统一的模式并控制好难度。确保试题不出现政策性、科学性、技术性问题。

专业加试的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在启用前属国家秘密级材料。各考点院校要选择作风正派、工作负责、有较高业务水平且无子女或直系亲属参加本科目考试的专业教师参加命题,所有命题人员必须与省教育考试院签定《2014年成人高考术科专业加试命题人员保守国家秘密暨遵守职业道德协议书》(协议书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印制)。

四、评分工作

各考点院校要按学科成立学科考评组,各考评组设组长、副组长和评委若干人,组长由本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的骨干教师担任。所有考评组成员由考点院校专业加试领导小组负责向省教育考试院推荐,经考试院审核通过后,提前一天向考评组成员发放聘任函。

加试评分(卷)前,所有考评组成员须接受组长的培训,熟悉评分内容和细则,统一评分尺度;现场评分(卷)时,考评组在组长的带领下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判、互不干扰,客观公正进行打分。加试成绩一经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如确需更正成绩,须由审(复)核人填写《成绩修改单》,并经该科目考评组组长签字批准方可修改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评分(卷)工作结束后,各考点立即进行成绩处理。南京师范大学考点加试的美术、音乐成绩处理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江苏省信息中心承担,其他考点自行负责,要确保成绩处理结果准确无误。

各考点院校要封存并妥善保管原始评分表,以作备查,保存期为半年。

五、通知成绩

10月9日前将加试成绩报省教育考试院。10月11日全省统一公布加试成绩。

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向教育考试院提出书面成绩复查申请,同时须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附件:2014年江苏省各类成人高校招生术科专业加试办法

 

 

                    省教育考试院

                     201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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